剖宫产后不注意这个事情,会致命!
“医生,这个按摩腿的治疗是干什么的?”
“是防止血栓形成的。”
“那没用啊,我又没有血栓。”
临床上,经常会有产妇发出这样的灵魂追问。
“我很健康啊,为什么要做这个按摩?”、“生个孩子怎么可能有血栓?”
我只能说,你对自己一无所知!
“卸货”难道只是卸个体重?NO!NO!NO!
“卸完货”还有你想象不到的危险--血栓!
孕、产妇妊娠末期和产褥期早期,凝血因子和纤维蛋白原显著增加,血液呈高凝状态,这个状态可以一直延续到产后10周。
除此之外,生产过程中也会有体液的流失,出现脱水的情况,进一步加重血液高凝状态。
但大多数产妇需要长期卧床休息,尤其是剖宫产产妇因刀口疼痛,卧床时间增加,血液流动缓慢,更易形成血栓![1]
有报道,妊娠妇女的静脉血栓栓塞发生率约为非妊娠妇女的5倍;而剖宫产的有创性操作进一步增强了血小板的凝聚力。[2]
事实上,美国母胎医学会(SMFM)最新的指南指出,静脉血栓成为导致产妇患病、致死的一大主要因素。已有的证据表明,每1000个产妇中就有1~2个产妇会在妊娠期和产褥期出现静脉血栓。
静脉血栓不仅会导致局部血流不畅、水肿,当它脱落后随血流到肺,形成肺栓塞,可能顷刻间要人性命。
各指南建议各不相同[3]目前,针对剖宫产术后预防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指南有很多。
通常认为,具有剖宫产手术指征的产妇应该进行连续性充气加压装置治疗,临床上有相应的气压泵,可以帮助产妇下肢血液循环。
但是,在是否进行药物干预这一问题上,各大指南还有很大的分歧。
主要的分歧在于:对没有静脉血栓史或有血栓形成危险的产妇是否使用药物干预。
美国一家医院根据不同的指南评估了293个剖宫产产妇的情况,结果发现,如果根据英国皇家妇产科学会(RCOG)的观点,有85%的剖宫产产妇都需要使用药物干预静脉血栓形成;而如果使用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(ACOG)的指南评估,则只有1%需要用药;使用美国胸科医师协会(ACCP)的指南,则34.8%的产妇要用药。
这对临床上是否使用药物造成了很大的困惑。
由于各大指南指定这个标准是基于研究的观察性数据,而缺乏临床证据,因此使用不同的指南评估有很大的差异。
是否使用抗凝药?国内有一个小范围的研究,调查70位有明确剖宫产手术指征的高危孕妇,排除了合并恶性肿瘤、严重肝肾功能不全、凝血功能异常、严重过敏体质及精神类疾病患者,分为两组。一组常规物理治疗,另一组物理治疗同时使用抗凝药物。
使用抗凝药物组的血液更为低凝,同时深静脉血栓发生率也显著降低(2.86%)。[4]
然而,使用抗凝药物对产妇,尤其是剖宫产产妇,会有一定的风险。
如果过度使用抗凝药物,会延缓伤口的愈合,形成血肿,甚至可能导致大出血,反而不利于产妇的快速康复。
除此之外,还要考虑产妇是否母乳喂养。如果抗凝药物经过乳汁进入胎儿体内,会导致胎儿的抗凝反应,因此一般选择较为安全的普通肝素(UFH)、华法林、低分子肝素(LMWH)。
2015年RCOG的《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诊治指南》建议,为了进一步改善孕产妇围产结局,对于合并双胎妊娠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、肥胖、高龄等VTE高危因素的产妇,只要没有LMWH 的使用禁忌,推荐术后使用LMWH。[5]
剖宫产术后静脉血栓预防建议综合各大指南的数据,SMFM建议[3]:
接受剖宫产的产妇在手术前就进行连续性充气加压装置治疗,并且持续到产后能够行走为止。(证据水平 1C)
有深静脉血栓或者肺栓塞史的剖宫产产妇,除了接受术前、术后连续性充气加压装置治疗,还应该在术后6周内进行预防性的药物干预治疗。(证据等级 2C)
有易栓症遗传史,无血栓史的剖宫产产妇除了接受术前、术后6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