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范临床用药!《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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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 要】: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(徐鹏航 邱冰清)国家卫健委近日印发《国家重点监测和合理用药目录调整规定》,旨在加强临床用药管理。我国合理用药,不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。维护人民群众
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(徐鹏航 邱冰清)国家卫健委近日印发《国家重点监测和合理用药目录调整规定》,旨在加强临床用药管理。我国合理用药,不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。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,实现安全、有效、经济、合理合理用药的目标。
《条例》明确了重点监测合理用药药物的选择范围,确定了重点监测合理用药目录调整的原则、周期和工作程序。
《条例》提出,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应当是临床不合理使用较多、使用量异常偏高、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。重点包括辅助药物、抗肿瘤药物、抗菌药物、质子泵抑制剂、糖皮质激素、肠外营养药物等。
程序明确,目录调整包括开工调整、地方遴选推荐、专家总结、结果公示四个阶段。目录更新调整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,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品种数量一般为30个。
该条例还要求,对调整出原目录的药品,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至少持续监测一年,掌握其处方审核、使用情况和使用量,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不断提高。
国家卫健委表示,对于未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,还要求做好临床常规监测。